养老保险怎么交再次引起热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昨举行第四次会议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28岁的安徽小伙小张是绍兴县一家纺织家庭作坊的员工,他非常关心老板每个月该给他交多少养老保险金,自己又该交多少。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杭州举行,小张所关心的问题也是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内容之一。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葛慧君所作的关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的报告和省民政厅厅长吴桂英所作的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据悉,今后我省财政每年至少安排1.0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所作的《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丁祖年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提交审议的两个条例草案均已是二审,较一审有了重要修改。其中,《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引起了委员们的热烈讨论。二审草案在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和基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养老保险的“双底”政策等方面,作出了修改和调整。比如,考虑到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承受能力,草案将有雇工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统一修改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0%,并将其最低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权利,草案增加了各地对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的规定。 |